11月4日,玉环市人民法院开展“秋实”专项执行行动。当天上午,该局执行局32名干警兵分四路,奔赴干江、坎门、楚门等地,重点执行涉民生及小标的案件。
执行的第一站是楚门镇某村金某家。金某由于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一直未履行4万余元货款而被申请执行。此前,执行员一直与金某进行沟通,督促其尽快还钱,但金某多次以“还在筹钱”为由推脱。
当天上午,面对来到家中的执行员们,金某有些许羞愧,他表示经过几天的努力,已凑到了全部执行款。随后,执行员陪着他来到银行,金某将所有执行款转到了法院的账户。
在执行过程中,像金某这样配合的被执行人仍是少数,一些被执行人面对执行员的到来,或表示“我不是我自己”企图蒙混过关,或选择躲避、规避执行。王某就是其中之一。
2019年,王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江某诉至法院并申请执行,在陆续还了一部分钱后,王某无视法院的督促,尚欠5万余元未还。
此次执行行动中,执行员来到王某工作的快餐店。凭借多年的执行经验,执行员小杜感觉到了气氛的不寻常,“快餐店的每个人都表现得很紧张,我有一种直觉,王某一定在这里。”
面对小杜的询问,老板斩钉截铁地表示:“这人有两个月没来我们这儿上班了。”同时,厨师也多次阻挠执行员找人。果不其然,执行员最终在厕所里找到王某。“我确实欠了她钱,但我现在手头紧,没钱。”王某反复强调,不愿意主动履行。
面对王某如此消极的态度,小杜当即决定依法将其带回法院。在路上,王某甚至嚣张地表示“能借到钱是我本事,还她是给她面子”“你们真的把我关进去,我就再也不还钱了”。但在法律面前,“耍嘴炮”是没有用的。最终,因拒不申报财产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王某等到的是一份司法拘留决定书。
执行行动持续到当晚10点。当天共拘留3人、罚款3人,执行完毕案件7件、执行和解案件5件,到位标的24.4万元。
(编辑整理:玉环房产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