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依据:
1、《土地登记办法》
办理要求:
1、土地使用权证;
2、个人身份证、私章,单位公章、法人私章、法人营业执照;
3、形成他项权利的合同及抵押物清单;
4、划拨土地地价评估报告,出让土地双方地价确认意见;
5、土地他项权利申请审批表;<br>
6、抵押权人的承诺函,董事会抵押决议或共有人意见;
申报应达到的标准和要求:
形成他项权利的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津法规。无重复抵押。划拨土地地上物随同抵押。
办理程序:
当事人申请并提供资料→为民中心窗口受理→经办人初审→科室审核→局领导审批→登记造册→缮证→为民中心窗口发证。
办理地点:
为民中心窗口
办理期限:
登记发证30个工作日,他项权利登记、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,公告15天(遗失补办公告3个月)。
投诉电话:87279020
责任处室:
为民中心窗口
(编辑整理:玉环房产网)